关于2603合约临近交割月的持仓调整提示
所属分类: 交易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3
尊敬的客户:
2026年3月份即将来临,根据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广期所、郑商所、中金所交易规则,须对2603合约的持仓手数进行调整,具体规则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2月27日收盘前,白银、锡、纸浆、丁二烯橡胶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
(二)2月27日收盘前,黄金、铸造铝合金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
(三)2月27日收盘前,铜、铝、锌、铅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四)2月27日收盘前,镍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
(五)2月27日收盘前,不锈钢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六)2月27日收盘前,氧化铝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15手的整倍数;
(七)2月27日收盘前,螺纹、线材、热轧卷板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
(八)3月9日收盘前,2603合约(除燃料油外)的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一)2月24日收盘前,原油期货2603合约的法人客户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二)2月27日收盘前,国际铜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三)2月27日收盘前,20号胶期货2603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
(四)3月9日收盘前,国际铜、20号胶期货2603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
(五)3月11日收盘前,20号胶期货2603合约的法人客户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603合约进入交割月。
(一)2月27日收盘前,期货2603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
(二)3月13日为焦炭期货260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
(三)3月13日为焦煤、铁矿石、黄大豆2号期货260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100手的整倍数。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603合约进入交割月。
(一)2月27日收盘前,期货2603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
(二)3月6日为动力煤期货260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200手的整倍数;
(三)3月13日为棉花期货260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8手的整倍数;
(四)3月13日为棉纱期货260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
(五)3月13日为苹果期货260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客户参与交割应在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
五、广州期货交易所
(一)广期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603合约进入交割月。2月27日收盘前,期货2603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二)3月13日为多晶硅期货260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收盘前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
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月26日收盘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持有的2603国债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请持有上述各合约的客户及时调整持仓,公司将在各交易所规则规定持仓调整日对不符合交易规则的持仓进行强平处理。法人客户参与交割应符合交易所交割要求,不符合交割要求所引发的风险或损失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请致电华源期货客服热线:400-650-3265。
华源期货(北京)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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