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上期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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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3日(即5月31日晚连续交易)起调整各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报单成交比OTR 信息量 |
OTR≤2 |
OTR>2 |
1笔≤信息量≤4000笔 |
0 |
0 |
4001笔≤信息量≤8000笔 |
A组 1.5元/笔 B组 0.5元/笔 C组 0.1元/笔 |
A组3元/笔 B组1元/笔 C组 0.2元/笔 |
8001笔≤信息量≤40000笔 |
A组7.5元/笔 B组2.5元/笔 C组 0.5元/笔 |
A组15元/笔 B组5元/笔 C组 1元/笔 |
40001笔≤信息量 |
A组25元/笔 B组5元/笔 C组 2元/笔 |
A组50元/笔 B组10元/笔 C组 5元/笔 |
注:A组包括白银、不锈钢、黄金、螺纹钢、铝、镍、铅、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铜、天然橡胶、锌、锡和纸浆,共15个期货品种。B组包括白银期权、黄金期权、螺纹钢期权、铝期权、铜期权、天然橡胶期权、锌期权和丁二烯橡胶期权,共8个期权品种。C组包括丁二烯橡胶、线材和氧化铝,共3个期货品种。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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