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郑商所】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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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函〔2023〕64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30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纯碱期货2309、2310、2311、2312及24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合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
纯碱2309、2401合约 |
12% |
9% |
12% |
10% |
纯碱2310、2311、2312合约 |
9% |
8% |
12% |
10% |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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