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期货——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及报备流程
所属分类: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
发布时间:2025-03-20
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实。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一、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三、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七、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实控关系认定标准的客户,应主动向期货公司申报实际控制关系。客户主动申报实际控制关系的报备流程如下:
一、由公司开户人员或相关责任人指导客户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自然人客户需本人签字,法人单位客户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开户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对客户填写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原件审核无误后,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二、运营中心客服人员负责审核《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审核无误后,填写《期货公司实控账户申报表》。通过FISS系统向监控中心申报实控关系,同时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报备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完成实际控制关系报备的登记归档等工作。
三、交易所将合并持仓管理的客户组信息反馈至会员单位后,运营中心客服人员将交易所处理结果通知风控人员。
交易所发现疑似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流程如下:
(一)风控人员将交易所发布的疑似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异常交易、违规通知发送至客户;
(二)根据客户意愿,同意并确认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需按照“客户主动申报实际控制关系的报备流程”处理;
(三)根据客户意愿,不同意申报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须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并同时提交情况说明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运营中心发现疑似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流程如下:
在客户开户或交易过程中,运营中心客服人员发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客户开户代理人、指令下单人或资金调拨人等存在相同人员时,或风控人员发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客户交易时有明显的同步行为时,由运营中心客服人员联系客户,并核实客户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根据客户意愿按照“交易所发现疑似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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